泉州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治部 时间:2022-06-01 15:31 浏览量: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

 

按照泉州市公安局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考生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考生总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1

二、后续工作

1.政审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政审的人选。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审表详见附件2,政审环节的具体要求将由各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入围政审的考生。

2.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体检环节的具体要求将由各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

3.递补和调剂择岗

1)因政审、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优先从报考该岗位且“保留递补、调剂资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2)确定递补人选后,若仍有岗位空缺(包括无递补人选造成的岗位空缺,或面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的岗位空缺),将在同一招考单位范围内,从所有“保留递补、调剂资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递补人选、调剂择岗成功人选进行政审、体检。递补和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再次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或调剂。递补和调剂择岗环节的具体要求将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另行通知。

4.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各招考单位的指定报名邮箱、咨询电话(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如下:

1.市局机关:1625011271@qq.com0595-22180329

2.交警支队:402595933@qq.com0595-28018801

3.鲤城分局:lczgs22202577@163.com0595-22202577

4.丰泽分局:646895339@qq.com0595-22577861

5.洛江分局:441490352@qq.com0595-22633133

6.泉港分局:254231416@qq.com0595-87987993

7.台商区分局:1634971580@qq.com0595-27393012

8.开发区分局:542743901@qq.com0595-22498766

9.机场分局:qzjcga@163.com0595-85628332

10.天湖山分局:407284700@qq.com0595-23989642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总咨询电话:0595-22180329

 

附件:1.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2.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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