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部门对无证出海的渔船民一般如何处罚?
时间:2015-09-02 10:49 浏览量:
按照规定,对无证出海人员,公安边防部门对船上负责人或者责任人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查获的在海上航行、停泊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边防部门予以没收,并可对船主处船价二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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