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户籍是福建的,在国外定居多年,现在孩子快生了,想把孩子的户口也落户在福建,请问怎么办
时间:2015-08-1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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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来闽定居落户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申请落户,负责受理的派出所应审查以下材料:1、国外中国公民来闽定居落户申请表;2、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国外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4、申请人及其父母回国使用的护照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中文的,应附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5、申请随父母落户的,应提交父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落户人家庭关系证明;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的,应提交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监护关系证明;6、申请人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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