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规定。
时间:2016-11-28 08:48 浏览量: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制作时间还得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做检验鉴定,是否是肇事逃逸。你需要跟办案民警进一步确认案件的性质。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话,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不需要做进一步的检验鉴定以及没有出现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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