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
时间:2020-04-14 15:07
浏览量: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赴台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等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赴台其他签注的意见;
(六)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外户籍居民,还应按照相应情形提交证明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还应交验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2.福建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还应交验福建户籍居民的身份证和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福建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有效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