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
时间:2020-04-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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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四)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办理赴台探亲签注的意见;
(五)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外户籍居民,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按照相应情形交验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还应交验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2.福建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还应交验福建户籍居民的身份证和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福建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除提交上述第(一)(二)(三)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有效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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