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2021-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城区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1-11-24 17:03 浏览量:

  2021-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城区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00]QZSKDZB[GK]2021010、2021-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城区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1-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城区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5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0]QZSKDZB[GK]2021010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城区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979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979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502-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1(批) 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是指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装置。投标产品必须符合《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中C类信号机规定的控制功能。 (1)支持16主相位+16跟随相位,≥66路灯控输出,单通道带载能力≥800W,支持≥8路行人按钮输入,支持无线遥控器接入; (2)具有≥1个GPS接口,可接收GPS卫星信号进行实时校时,具有≥1个RJ45接口,≥1个RS232接口,≥2个RS485接口,≥1个USB口,工作电压AC220V±44V,50Hz±2Hz,功耗≤35W; (3)带机柜,铝制前后单开门,机柜厚度≥2mm,机柜高度≥1600mm,宽度≥600mm,深度≥550mm,带≥1个风扇; (4)支持潮汐车道控制功能,可按参数配置(执行时段、潮汐车道通行方向、清空时间)完成潮汐车道方向定时切换,支持人工实时切换方案,支持进行潮汐车道状态监控,支持在单个路口协调控制的同时实现相邻路口的绿波控制,具有相应的配置和监控界面; (5)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支持接入倒计时显示屏,显示时间可设置,定周期控制方案切换、感应控制、手动控制时,倒计时显示不会跳变,无乱码显示。 2.移动太阳能信号灯(圆盘灯) (1)太阳能+蓄电池形式; (2)可采用市电充电,高度大于等于3.0m ; (3)具备遥控特勤功能,可本地手动操作; (4)可视距离≥300米; (5)采用密封胶体电池,免维护; (6)配置24V铅酸蓄电池,寿命≥2年; (7)具有多时段多方案设置; (8)内置智能交通控制系统; 3.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 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具备全程显示和定程显示两种方式,可采用通讯、学习式控制的倒计时显示器。 (1)800*600红绿双色双位,整机亮度:≥5000cd/㎡,最大功耗:≤25W (2)采用工业级单片机控制;具有独立时钟看门狗电路和硬件的抗干扰措施,使倒计时器运行更可靠。 (3)具有多相位信号输入,兼容性强,接线灵活; (4)直接从交通信号灯上接线取电,无需单独拉电源线; (5)采用模快化方法组装,维修及更换部件异常快捷; (6)可多种控制方式(通讯、触发、学习)兼容(根据客户需求); (7)最大检测信号路数为九路。 等等。 2999790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投标人资质    描述: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4 16:08至2021-12-0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5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18105957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1层-2层

  联系方式:0595-22286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595-222869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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