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0-09-07 17:04 浏览量: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工委会、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民生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和《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19-2020年)》,强化保安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保安职业化建设,提高保安队伍素质,展示我市的保安风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泉州市保安协会、泉州市保安行业工会联合会承办,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竞赛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参赛对象、组队要求及报名办法

  参加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手,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在泉州地区保安从业单位工作,并在保安监管系统有录入信息的保安从业人员,参加保安押运类技能竞赛还必须持有持枪证。

  保安从业单位,包括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从业人员,包括各类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保安员和纳入保安管理并取得《保安员证》的协勤人员、治安巡逻人员。

  参赛组队和参赛报名:在我市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企业,已向泉州市公安局备案的外地在泉设立的分公司都有资格组队参赛,已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由各地治安部门推荐遴选一个单位组队参赛。以各保安企业或自招单位为单位组队参加保安守护类竞赛项目全能比赛(每队3人),以各保安押运公司(分公司)组队参加保安押运类竞赛项目的比赛(每队3人);竞赛计团体成绩和个人成绩。2020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根据竞赛规程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和岗位练兵选拔活动,于10月10日前完成竞赛选拔组队和报名工作。

  三、竞赛内容、规程及实施办法

  竞赛内容:此次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设立保安守护和保安押运两大类竞赛项目。竞赛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全国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规程》执行,凡参加竞赛的选手都必须参加保安基础知识理论考核并计入团体及全能总分,两大类竞赛分别下设3个子项目。

  (一)保安守护类竞赛下设3个子项目

  1.消防技术技能

  2.保安守护技能

  3.1000米场地跑

  (二)保安押运类竞赛下设3个子项目

  1.防暴枪操作使用技能(分解结合、实弹射击技能)

  2.消防技术技能

  3.1000米场地跑

  竞赛规程及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0年11月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泉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校。

  五、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励

  1.获得各竞赛项目总分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一名,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请授予“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分别获得两大竞赛项目总分第二、三名的选手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授予“泉州市金牌工人”荣誉称号。

  2.获得各竞赛项目总分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一名,按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授予“泉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参加竞赛决赛的选手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中级职业资格,已取得中级的可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最高为高级工)。

  3.获得每个项目前6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在比赛中勇于拼搏,展现出保安员职业道德的优秀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技能竞赛道德风尚奖”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励

  获得守护类竞赛团体总分前1-8名和押运类前1-5名的代表队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竞赛团体名次奖牌,向这次比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开展全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加强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保安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做好这次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实现推动训练、提高素质、展示风采、选拔人才的目的。市局要求2019年之前设立的保安企业都要组队参赛,并作为今后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2019年之后设立的公司可以自愿参加竞赛。

  (二)严格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推选的原则,严格按照竞赛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参加技能竞赛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全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将对各地上报参加竞赛的选手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代表队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认真开展群众性保安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保安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结合保安服务的特点,围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组织开展保安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保安队伍综合素质。各地要将开展竞赛工作准备情况与参加比赛人员名单同时报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作为评选市保安员技能竞赛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四)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对各地保安员准备技能竞赛活动的报道,大力弘扬保安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竞赛期间,要邀请报纸、电视台等相关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比赛情况,扩大比赛影响,宣传比赛成果,形成全社会关注保安、尊重保安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上报主要事迹材料。各地要在认真组织培训、选拔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竞赛的选手,分别填写《参加全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选手简历和事迹材料要真实、简练,不超过500字。报名表须加盖公章,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由各分、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统一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钦、陈韵瑜      联系电话(传真):28906733

  电子邮箱:qzbaxh@163.com

  附件:1.泉州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2.泉州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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