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县(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安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非公企业家座谈会要求,落实落细创业扶持补贴政策,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保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
持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培训学习的通知》(泉人社〔2017〕161号)精神,经研究,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举办泉州市保安企业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及方式
(一)研修内容主要包括:
1.CEO财务分析与决策;
2.战略管理:创造企业竞争优势;
3.国学智慧与领导艺术;
4.公司治理。
(二)高研班将采取理论学习、现场教学、企业游学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二、研修对象
2019年以来初创并在泉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保安企业的经营者(保安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每期人数控制在50-60人。
三、研修地点
国内品牌大学,国内品牌保安企业。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国内品牌大学、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保安协会、福建省华创科技创业创新研究院。
五、其他事项
(一)按属地原则,符合条件的学员应填写《经营者培训学习项目申报表》,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向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报名。
(二)学员完成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泉州市保安企业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学费、入学考试培训费、书籍费先由学员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结业学员委托培训承办机构统一代理申请经费补助。承办机构人员持学员选派通知书、结业证书(专业研修班、培训班持结业证书)和税务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选派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并将资金补助直接拨付给学员。
(四)学员非特殊原因,未经许可不得请假和缺席。不参加学习或缺课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培训。
(五)承办机构做好研修班的师资接洽、组织管理、教务安排、学员报名、企业研学交流、相关班务活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各保安企业填写好申报表由各地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7年8月。
联系方式:陈文杰(泉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959812222
电子邮箱:515842387@qq.com
陈添明(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8965779777
电子邮箱:2745299686@qq.com
附件:企业经营者培训学习申请表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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