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01-18 15:29 浏览量:
  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通过泉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a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803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平台载体、强化监督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回应公众的知情权。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建议提案类信息5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5条。

  (二)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办单位,强化沟通协作,注重整体联动,确保相关申请事项得到依法依规办理。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互联网受理22件,信函受理2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保安监管、户籍政策、交通管理等方面内容,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抓好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在文件送审签发时,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和保密审核,严防出现失泄密问题。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定期向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内,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认真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的部署要求,在市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政策”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梳理,市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13份。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先后制定《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管理规定(修订稿)》《泉州市公安机关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稿)》《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等,有力规范我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2023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发布我市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类信息,充分展示我市公安工作成效和队伍面貌。年内,市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883篇、“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7篇、“泉州公安”微博发布博文6000余条。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及时、准确回复警民互动栏目来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答疑解惑。年内,回复网民来信1100条。针对停车管理、户籍办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关于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的意见征集》《关于开通户籍窗口“周末办”服务的意见建议》《关于岁末年关安全防范意识的调查问卷》等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年内,发布民意征集4期、网上调查4期。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切实发挥考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9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1344

行政强制

3246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41.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及时、准确。二是综合采取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更多运用图表、漫画、音频、视频等形式,确保解读形式更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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