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06-03 16:10 浏览量:

各县(市、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现将《泉州市2024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泉州市公安局代印)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24年“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坚持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提升、阶段性评估,加强内容形式创新和社会面宣传教育,树牢“隐患即是事故”理念,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补短板、抓关键、树典范,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法治意识,全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泉州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促建合力矩阵,巩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质效

  1.拓宽部门联动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密切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联动,加强重要专题策划、重要节点造势,共享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便民利企改革措施、交警正能量故事等优质素材,扩大交通安全话题活跃度和影响力。加强新闻媒体和交警新媒体账号矩阵通力协作,强化警媒联动,持续打造“两微一抖”“交安微学群”“交通安全云课堂”等宣传品牌,强化重大活动、重点节假和突发事件期间出行引导和形象宣传。

  2. 强化典型警示曝光。各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紧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法定假期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季节天气特点,每月聚焦主题,做好宣传提示,扎实开展“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共建共享典型警示教育素材,结合事故深度调查,每月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落实责任,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用好辖区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组织集中曝光酒醉驾、“一盔一带”、“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分、县(市)公安局。

  (二)靶向精准提示,聚焦重点群体源头宣传教育

  3.聚焦重点源头宣教。各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以及“坚盾行动”、助力事故预防行动、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针对性加强学校师生家长、农村老年人群体、“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驾驶人以及高风险车辆车主、驾驶人和返乡境外人员等群体的分类教育,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二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营运车辆严禁“三超一疲劳”和货车禁止违法载人等注意事项和安全常识,以及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危害的宣传提示。

  4.分类提示精准宣传。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排查梳理各类重点驾驶人群体、隐患突出车辆车主、驾驶人和运输企业清单,依托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短信平台以及“交管12123”、出行导航软件、“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等各类宣传渠道,定期分类向“两客一危一货”营运驾驶人和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精准推送拒绝酒驾、防范“三超一疲劳”、“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5.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注重驾校及各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完善,在驾驶人领证宣誓和满分学习中,通过上文明交通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宣讲安全驾驶理念,把好安全教育第一关,筑牢初学驾驶人第一道安全防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深化校园宣教,推动提升文明交通安全宣传

  6.强化教育提升防范。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抓住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逢八”宣传日、开学季、放假前、寒暑假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积极打造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联合教育部门,分学龄制作交通安全主题课件、音视频教学资料,分发至辖区所有学校,落实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继续推进全市高校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置公开课全覆盖,联合教育、人社、文明办等部门发起规范佩戴头盔、不乘非法营运车辆、不参与“飙车”“炸街”等安全文明倡导,定期向主管部门通报师生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组织春秋“开学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护航中高考等主题宣教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深化警校家合作机制,不断丰富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形式,创新打造情境演绎式、科学实验式、互动体验式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7.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校车日常管理,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学校考评指标,督促学校深入查摆问题,定期通报学生、家长、校车、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并综合采取预警提示、谈心谈话、警示曝光、“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措施进行教育和引导,以案释法、以事说教,推动和落实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

  8.拓展校园宣教方式。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完善“警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幼儿园、中小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校园素质教育,结合城乡差异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季度上1堂交通安全课或召开1次主题班会,并严格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公共安全教育》,确保每学年不少于 4 个课时。针对学生学习认知特点,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研发更多的教学资源和体验产品,不断提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拓展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路径和方法,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风险识别意识和避险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部门协同治理,深入推进禁酒驾宣传机制

  9.营造禁酒驾宣传氛围。各地宣传、文明办、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发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家庭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宣传劝阻监督酒醉驾违法行为和常态化开展警示提示,督促指导辖区各餐饮门店、KTV娱乐场所、酒吧、酒店、大排档、娱乐会所等涉酒娱乐场所,以及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办公楼宇、住宅小区等地,通过粘贴禁酒驾宣传海报、悬挂警示标语、播放公益警示片、发放传单折页等方式加大对“禁酒驾”的公益宣传,教育动员涉酒场所经营人员、代驾人员以及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等,自觉履行提醒安全、劝阻、举报酒后驾驶行为。依托村、居、企业、客货运场站、交警执勤点、违法处理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国省道沿线示范村、寺庙、教堂、宗祠、老人协会、老人活动中心、涉酒娱乐场所等宣传阵地,通过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播放禁酒驾提示语和公益广告、宣传栏张贴禁酒驾海报、利用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全面深化酒驾醉驾宣传。进一步强化酒驾醉驾违法、事故典型案例曝光警示,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提升全面防酒驾意识。

  10.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加大推广酒驾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广泛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传播媒介、宣传阵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制度取得的成效和酒醉驾典型案例,推动全民参与酒驾醉驾劝阻。积极协调平安办、文明办、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推动“零酒驾”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

  (五)聚焦宣传阵地,深化交通安全载体建设应用

  11.聚焦关键阵地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申请专项经费保障阵地维护和完善,用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场所,规范基地设施设置,定期更新维护。持续推动推动警队执法或服务窗口、公交、车站、加油站、餐馆、社区、农村、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乡镇企业、城市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大喇叭广播以及机场车站等生活、出行场景为交通安全的LED电子显示屏、多功能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等载体“亮屏发声”,通过播放宣传视频片、摆放展板、现场宣讲等形式,将交通安全贯穿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等过程,并协调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交通安全公益联盟,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享。

  12.关注重点群体宣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村“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围绕步行、乘车、驾驶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充分依托村(居)委会、街道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学校、警保合作劝导站、国省道沿线示范村以及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人协会、寺庙教堂、广场公园等宣传阵地,以及依托交警新媒体、地方电视台、农村三级“交安微学群”、农村大喇叭、农交安APP和各类村民微信群、家族群、宗教群等线上平台,开展精准化宣传。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持续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宣传劝导作用,聚焦普及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醉驾、随意横穿道路等农村地区典型违法重点宣传内容,结合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

  (六)浓厚宣传氛围,强化交通安全共建共享共治

  13.深化公益联盟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指导公益组织、爱心企业、机关工作人员、青年学生、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拒绝酒驾”“一盔一带”“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一老一少”“礼让斑马线”等主题策划落实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不断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违法、重点人群宣教内容,保障活动的整体性、持续性和公益性,形成品牌效应。鼓励引导公益企业重点帮扶、重点支持主题宣教项目,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创新案例推介机制,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做强道路交通公益联盟,实现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

  14.擦亮交通文化品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与媒体、网站、道交协、邮政、移动通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协作,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效能,持续增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课等品牌影响力,擦亮做强交通安全文化品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计地方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凝练和传播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文化。

  15.创新文化作品创作。各地文明办、教育、公安等部门要持续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征集活动,加强社会资源与专业力量深度合作,鼓励更多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广泛参与,围绕“酒后禁驾”“一老一小”“一盔一带”“路口礼让”“守法驾驶”等交通安全意识核心元素,结合本地交通特点、地域特色、传统历史等文化特色,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作品创作开发,形成“一城一品”的生动局面。鼓励创作交通安全主题相声、小品、戏曲、歌舞、情景剧、脱口秀等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报送上级评比,对获得荣誉的优秀作品予以循环展播,实现优秀作品共享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统筹配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共同组织策划主题活动,凝聚高效顺畅强大工作合力,推动交通文明共建共治共享。

  (三)推广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及时推广先进、督促后进,实现以点带面,全面带动交通安全宣传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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