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103-2021-00003
- 备注/文号:泉公综〔2021〕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森林警察支队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16:17
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森林公安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泉委编办〔2020〕87号)等文件精神,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泉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印章,停用成建制划归前的“泉州市森林公安局”印章。
附件:印模
泉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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