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401-2021-00075
- 备注/文号:泉公综〔2021〕3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9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志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才文同志任泉州市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看守所副所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张文智同志任泉州市女子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看守所副所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方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阳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海滨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傅志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中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陈韩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开元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开元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盼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二级警长职级;
吴韬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金龙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金龙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郑艺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海滨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李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副局长;
李保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职务;
林丽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二级警长职级;
林汉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泉秀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蔡明权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陈国侨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虹山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黄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河市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河市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陈培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虹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曾凡亮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庄毅苗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涂岭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涂岭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何聪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后龙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后龙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赵廷国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界山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
肖惠山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山腰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山腰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黄舜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峰尾海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冬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百崎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许鑫森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陈惠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海防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东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跃群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阳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金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东园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庄秀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百崎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吴江海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逻勤务指导大队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1年11月11日起算。
泉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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