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401-2021-00078
    • 备注/文号:泉公综〔2021〕3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3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黄志瑜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12-17 15:10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志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曾翀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文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四级警长职级;

      陈龙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四级警长职级;

      卢贻山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二级警长职级;

      林伟鹏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四级警长职级;

      李志军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四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洪培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林景川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邓汉忠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张志清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保育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级;

      赵永钦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张志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叶荣发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林键威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蔡崇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级;

      陈金卯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三级警长职级;

      洪群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七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郑荣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秘书科科长(试用期1年);

      黄春燕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职务;

      魏勤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杨赞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吴奕群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秘书科副科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陆久春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张萍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洪白丹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一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陈惠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黄健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陈子卿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四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吴永沛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马晖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吴金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吴耀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洪树家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丁明恩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吴晓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级;

      蔡文溪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李文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六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李垂册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教导员职务;

      蔡茂碧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黄少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四级警长职级;

      吴炳桂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林志钦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王志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郭宏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施清泉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游文言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姚加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龚嵘鑫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诗正同志任泉州市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看守所四级警长职级;

      林丽婷同志任泉州市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女子看守所四级警长职级;

      吴彩云同志任泉州市拘留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拘留所四级警长职级;

      刘荣清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1年);

      苏海福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俊莹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梁海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杜志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黄茸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泉秀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

      骆希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

      王皓兴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朱凡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后渚海防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职务;

      赖作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乌屿海防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林清湧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乌屿海防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陈定源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庄小坤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万安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陈锦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泽成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刘立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界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陈海林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

      王友达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祖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蔡清沙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晋江国际机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1年11月22日起算。

      泉州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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