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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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年内市局党委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2.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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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加强队伍教育,结合实际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扫黑除恶、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安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出入境管理以及与监管场所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培训。
2.全年组织全警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刑诉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疫情防控、出境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处罚、国家安全、涉外活动安保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举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书培训。
4.第四季度举办全市公安机关法制民警、法制员培训班;反恐怖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反恐部门工作技能大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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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开展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心为民110,砥砺奋进新征程”为主题110宣传日系列活动;开展“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爱鸟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教育;举办“全民反恐 共筑平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2.第二季度,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电子屏、市区户外LED大屏、商圈住宅电梯等阵地点位投放禁毒宣传广告、标语,营造浓厚禁毒宣传氛围,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开展禁毒普法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社会宣传活动;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3.第三季度,7月开展反走私法制宣传活动;9月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4.第四季度,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向广大市民进行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泉州好司机”、“12·2宣传日”、“走进直播间”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普法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修订随时向社会公开宣传,多种形式宣传断卡行动、扫黑除恶等;开展春季、秋冬季防火宣传活动;与驻检联合开展在押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将普法活动纳入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中。在监区内定期不定期组织普法知识竞赛,提高在押人员参与性及积极性;分批次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毒品预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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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联合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全民反恐 共筑平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市直联动单位开展“110宣传日”等活动。
2.结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三个讲明”及“两节”“两会”系列安保等工作,在沿海乡镇通过日常督导和入户走访等方式,与海警、海事、海洋与渔业、海关缉私局等部门运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联合开展渔船民普法宣传教育、反走私反偷渡和防范打击非法出入境工作普法宣传教育。
3.5月份与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4.6月持续至12月,与泉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泉州好司机”活动;联合团委、妇联、文广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进行禁毒宣传。
5.9月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联合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活动。
6.11月份联合社区街道开展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宣传。
7.12月份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根治欠薪”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8.全年高频次与人民银行、通管办、教育局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普法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多场次的禁毒教育宣传活动;与文化、食药监、市场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娱乐场所和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活动;与邮管部门联合开展寄递物流人员的识毒查毒培训活动;与驻检联合开展在押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至少开展3次社会开放日,邀请其他单位、社会媒体或者监督员进监区,提高参观人员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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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不定期组织民警、领导干部参与线上或线下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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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公安”和“泉州公安出入境” 微信公众号;“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抖音号、公众号、视频号;“泉州网警巡查执法”依托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等5个官方认证账号。
2.“泉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3.泉州市禁毒教育基地(美仙山)。
4.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大厅。
5.看守所电教系统、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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