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301-2022-00012
    • 备注/文号:泉公综〔2022〕2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2
    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202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06-17 11:15

    各县(市、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现将《泉州市202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泉州市公安局代印)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22年“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引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补齐在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完善运行机制、构建精准治理体系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全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创建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完善联动机制,大力普及文明交通安全常识

      1.共建部门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部门、广播电视机构的合作,做优做强“两微一抖”“交安微学群”“交通安全云课堂”等新媒体平台和栏目,共同策划专题报道,共享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便民利企改革措施、交警正能量故事等优质素材,保持交通安全话题活跃度和影响力。用好交通频道、交通广播等专业力量,强化重大活动、重点节假和突发事件期间出行引导和形象宣传,持续开展“两公布一提示”,扩大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影响。紧紧围绕文明交通安全主题创新表达,制作交通安全融媒产品。统筹巡查本地新媒体账号,梳理信息更新、留言办理等运维动态,督促及时优化整改。

      2.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各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工作,动态调整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更好服务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扎实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公路交通安全区域联合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酒驾整治等专项行动,认真策划、持续宣传酒醉驾、殡葬车、货车违法等问题综合治理,普及“拒绝酒驾”“路口礼让斑马线”等知识常识,营造良好文明交通安全氛围。加大“五大曝光”力度,每月公布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身禁驾人员。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分、县(市)公安局。

      (二)靶向精准提示,紧盯重点群体源头宣传教育

      3.重点聚焦源头宣教。各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道路安全管控并重,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五大曝光”及重点节假、重大活动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持续打造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品牌,抓好客货运、危化品、网约车、校车等驾驶人和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二轮摩托车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二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货车盲区、路口礼让斑马线等注意事项和安全常识,以及酒驾醉驾、货车超载及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危害的宣传提示。

      4.分类精准提示宣传。加强精准宣传,排查梳理隐患突出车辆、驾驶人和运输企业清单,认真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观看警示视频、推送警示信息等,做好“七进”宣传,强化短信平台、“交管12123”、出行导航软件、“交安微学群”,协调互联网媒体平台及相关行业协会平台等各类渠道,分别向“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驾驶人、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驾校学员、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开展精准提示。

      5.深化进驾校宣传活动。注重驾校及各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科目一、科目三、宣誓等阶段,通过上文明交通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等方式,宣讲安全驾驶理念,把好安全教育第一关,筑牢初学驾驶人第一道安全防线。

      6.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机关公务用车和机关干部要发挥好示范作用,积极倡导和带头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和文明礼让斑马线。公交车要开展文明礼让、规范停站、社会满意“三个百分百”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公交文明礼让示范驾驶员。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引导出租车驾驶员自觉纠正车容车貌不整、拒载拼客、不主动出示发票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深化校园环境,推动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服务

      7.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住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逢八”宣传日、开学季、放假前等重要节点,加大主题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一老一小”安全守护,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带动家庭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家长微信群、校园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交通安全云课堂等各类宣传阵地,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上好文明交通安全课、出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制发《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设置交通安全曝光台等方式,持续开展线下线上文明交通安全进校园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状况、学生安全乘车、家长接送、步行横穿和提前检测车况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教育广大学生和家长驾乘车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全程使用安全带,拒绝乘坐、租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拒绝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拒绝超员载人,拒绝酒后驾驶,广泛宣传认知大型车辆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交通安全常识 ,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出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8.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重要内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校车日常管理,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定期通报学生、家长、校车、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并进行教育和引导,消除路面交通动态隐患。

      9.完善警校合作机制。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推动交通安全优质资源、服务进校园,完善“警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幼儿园、中小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校园素质教育,结合城乡差异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季度上1堂交通安全课或召开1次主题班会,并严格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公共安全教育》,确保每学年不少于 4 个课时。高等院校所在城市,常态化开展在校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建立“交通安全高校联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部门协同共治,拓展“禁止酒驾”宣传渠道

      10.持续浓厚禁酒驾氛围。各地公安机关要协同社会各有关部门,发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家庭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宣传劝阻监督酒醉驾违法行为和常态化开展警示提示,督促指导辖区各餐饮门店、KTV、酒吧、酒店、娱乐会所等涉酒娱乐场所,以及村、社区、商场、加油站等地加大对“禁酒驾”的公益宣传;协调涉酒娱乐场所,通过在大堂、电梯、桌牌等醒目位置以及停车场出口处设置禁酒驾提示信息,开展酒醉驾警示提示宣传。依托村、居、企业、客货运场站、交警执勤点、违法处理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国省道沿线示范村、寺庙、教堂、宗祠、老人协会、老人活动中心、涉酒娱乐场所等,通过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播放禁酒驾提示语和公益广告、宣传栏张贴禁酒驾海报、利用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全面深化酒驾醉驾宣传。进一步强化酒驾醉驾违法、事故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持续加大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及后果。

      11.推广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全面推广实施“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广泛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传播媒介、宣传阵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制度取得的成效和酒醉驾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积极、合法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分、县(市)公安局。

      (五)完善宣传阵地,推进交通安全载体建设应用

      12.聚焦宣传阵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全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度,10月前,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专项型宣教基地;要积极联合道安、文明、综治等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打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村。推动警队执法或服务窗口、加油站、餐馆、社区、农村、商场、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乡镇企业、城市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大喇叭广播以及机场车站等生活、出行场景为交通安全“亮屏”“发声”,协调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交通安全公益联盟,推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

      13.关注重点群体宣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村“一老一小”群体,围绕步行、乘车、驾驶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充分依托村(居)委会、街道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学校、警保合作劝导站、国省道沿线示范村以及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人协会、寺庙教堂、广场公园等场所,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利用好老年人网站、新媒体、地方电视台以及道安平台县乡村“交安微学群”、农村大喇叭、农交安APP和各类村民微信群、家族群等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宣传劝导作用,聚焦普及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随意横穿道路、拒绝搭乘货车、农用车以及超员面包车、无牌无证等隐患车辆等主题宣传内容,结合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贴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主题戏曲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责任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

      (六)强化共建共享,发挥文明交通主题宣传优势

      14.健全公益联盟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完善交通安全公益联盟、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现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围绕“一盔一带”“知危险 会避险”“一老一少”“拒绝酒驾”“礼让斑马线”等统一主题策划落实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不断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违法、重点人群宣教内容,保障活动的整体性、持续性和公益性,形成品牌效应。统筹指导公益组织、爱心企业、机关工作人员、青年学生、社区群众,以文明交通引导为重点,参与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酒驾等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壮大交通安全宣讲队伍力量,持续吸纳驾培、保险等行业协会以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专兼职宣讲团,促进宣讲团的专业化建设。

      15.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持续组织扩大“守法规知礼让”年度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媒体、网站、道交协、邮政、移动通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协作,深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品牌文化传播覆盖面及影响力。

      16.强化本地宣传特色。各地文明办、教育、公安等部门要持续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征集活动,加强社会资源与专业力量深度合作,统筹推进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宣传挂图、交通安全云课堂等宣传品的创作,结合本地交通特点、文化元素,紧紧围绕“一老一小”“一盔一带”“拒绝酒驾”等交通安全主题创新表达,制作融媒体产品,升级“我说你听”交通安全云课堂,为宣传“七进”工作提供高质量实用型素材,并推选参加全国、全省交通安全作品评选。同时,要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吸引和带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扩大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影响。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求、时限和责任人,精心谋划部署,强力推动实施。主动协调当地相关单位部门,争取支持保障,共同策划开展活动,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统筹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区域特征,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完善本地宣传教育提升计划,阶段总结、分时推进、逐步攻坚,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典型示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认真总结经验,注重推广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加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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