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301-2023-00081
- 备注/文号:泉公综〔2023〕4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1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分、县(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应急局、团委,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23〕299 号)要求,泉州市公安局,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泉州市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将《泉州市组织实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于11月27日前上报本地活动方案,相关工作情况请于12月13日前分报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鑫,18159986858。
附件: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海报(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vAQRNV4aXRcrZC51gAloQ,提取码:A324)
泉州市公安局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网信办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组织实施第十二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护航海丝泉州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组织实施好2023年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2日联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12月2日前后网上网下结合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12月底前持续推进、总结提升,为春运做好准备。
三、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总目标,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作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具体举措,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行业以及主流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文化引领、法治保障的现代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凝聚思想共识,部门协同推进文明交通综合治理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聚焦安全,推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防控、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网信部门要组织指导网络媒体平台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充分发挥网络文明力量滋养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遵法守规、包容礼让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交通正能量网络空间。文明办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有机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切实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教育部门要结合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学校周边道路、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作为“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普法教育的载体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普法课堂,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交通部门要组织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严格加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安全行车超过百万公里道路运输驾驶员宣传推介,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指导力度,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动大专院校群团组织参加“青春自护”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出行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青年踊跃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队伍,提升交通安全普法、知识普及志愿服务专业能力,组织青年志愿者、宣讲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
(二)精心策划组织,多维发力丰富主题活动载体内涵
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突出“文明”和“安全”主基调,精心策划开展内容丰富、寓教于乐、亮点纷呈的“四大活动”。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月集中宣传。即日起至12月2日为交通安全主题月,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结合今年122主题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路口文明礼让”、“酒后禁驾”等主题公益行动,创新现场宣传、志愿服务、网络展演、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七进”“逢八”等群众性、行业性主题宣教活动。
2.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主题活动。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泉州市公安局将联合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泉州市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等8部门共同举办“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122现场主题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文创作品展演展播,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协调八部门和道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策划现场主题活动,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开放体验活动。即日起至12月31日,全面开放全市综合型、专项型交通安全宣教基地,邀请机关及企事业、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农村老年协会等单位,分批有序组织各类重点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推动基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效果最大化。
4.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市公安交警交通安全宣讲比武竞赛成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展现新时代文明交通发展成就。要推动交通安全与乡村振兴、平安中国等战略深度融合,结合美丽乡村行和逢八集中宣传,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体验课等形式载体,针对农村“一老一小”、学生、职业驾驶人、快递物流配送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宣讲小分队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讲,强化交通安全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自护意识养成。
5.开展文明出行示范引领活动。各地宣传、文明办、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等部门要推选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居、社区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推广文明交通行动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开展“文明好司机”“优秀劝导员”“最美交通参与者”等评选活动,指导快递、外卖行业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运用网络投票、宣传报道、集中采访表彰等方式,示范带动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文明守法出行。
6.开展警示宣传曝光活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梳理公布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骑乘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不系安全带等亡人交通事故案例,进一步加强警示曝光力度。要鼓励积极探索运用交通事故场景模拟演示、以案说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宣传教育方式,提升警示活动实效性。重点向“两客一危”、重载营运货车、近一年有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记录的驾驶员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案例,扩大整治行动震慑力。
7.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组织深入客货运、外卖物流、代驾、驾校、家政等企业,以及农村墟集、重点学校等,持续开展严禁酒驾醉驾、拒绝“双违”、杜绝疲劳驾驶以及“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发展互动体验式宣教,重点提升不同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守法意识。
(三)推动融合传播,社会联动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聚焦交通安全主题和文明交通话题,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交通文明融合传播共享机制,创新文化传播载体渠道,发挥各主协办单位资源共享优势,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1.精准组织出行场景“亮屏行动”。各地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在驾车、停车、用车、快递外卖等涉及交通出行的场景,发挥好互联网平台、交通设施、场站服务区、销售登记点等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城市户外大屏、候机(车)大厅显示屏、高速可变情报板、服务区宣传阵地、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等载体,投放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主题公益广告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力营造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
2.丰富交通安全文化内容供给。要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域特色文化融合发展创新性应用,发挥各地“三个一”(聘请一位交通安全宣传大使、创作一个交通安全文创精品、挖掘一项非遗交通安全宣传项目)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以文化人 安行天下”交通安全主题文化活动,充分挖掘创作交通安全文宣作品产品,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作品、产品的展览、展播,并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抖”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制作微视频进行多轮宣推,增强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度、影响力,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3.推动交通安全文化阵地创新应用。要结合各类出行场景,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推动打造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网红街区、文化长廊、文化景观、宣教基地以及高速公路特色服务区。要组织做好交通安全“亮屏行动”,充分利用城市户外大屏、高速可变情报板、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等载体为122主题“亮屏”。要推进行政村“一栏一标语”、高速服务区“一屏一海报”、集中居住地“一处一喇叭”等宣传阵地创新应用,让交通安全文化融入群众生活,提高阵地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
4.扩大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效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业传播优势,培育发展交通安全文化主题栏目、专题节目、融媒行动,持续创作优质内容,完善与交通广播等行业媒体合作,开展持续性主题报道,邀请主协办各联动单位进行直播连线、录制公益广告、专题访谈,发动群众参与122话题词互动,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积极配合并组织收看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央视联合录制的《平安行·2023》特别节目。
(四)动员各界力量,全民参与构建宣传教育全新格局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在协同共建中不断提升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教格局。
1.发动企业行业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策划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享。要持续完善警保、警医、警银、警邮合作机制,在商业服务窗口设立宣传角,发挥寄递业触达城乡的渠道优势,共同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要坚持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性,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致残致孤致困家庭、未成年人的帮扶体系,推动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济保障功能,不断加强交通管理人文关怀。
2.鼓励全民参与公益创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围绕交通文明共建共享、交通文化历史记忆等话题,组织各领域专家学者、行业代表、非遗传承人、文艺爱好者、在校大学生、志愿者等群体,创作相声、小品、歌曲、戏剧、音乐剧、摄影作品等交通安全文化精品。鼓励农村地区群众结合乡土文化,创作交通安全墙画、手工画、大喇叭广播语等文明交通公益作品,并在122系列活动中广泛展演展示。
3.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享良好氛围。要积极挖掘文明交通暖心故事,礼赞宣传马路上的凡人善举,弘扬以礼为先、和谐包容的文明交通精神,组织引导专业新闻媒体、网络正能量人士关注传播正能量交通内容。要依托“道交委”“交安办”等平台,广泛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劝导员、志愿者等投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志愿服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等多方支持,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讲人、最美交通安全守护者等模范宣传选树工作,激励更多人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创建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作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具体举措,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联合部署,细化责任,确保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企业行业优势和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协作沟通,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公益联盟力量,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媒体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公众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举措,增强实效。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区域、不同职业性质的交通参与者需求差异,坚持创新驱动,组织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体系,善用民智众力,发挥公益力量,探索打造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实效,实现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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