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802-2015-00004
    • 备注/文号:泉公办〔20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6
    泉州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6 00:00
    泉州市公安局201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 /)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与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180356,电子邮箱:qzgaj@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紧密结合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把好源头,提高效率。继续扎实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固化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环节。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201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份,办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接受网上、电话等各类咨询60余次。 三是拓展渠道,丰富形式。以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为主渠道,紧密结合泉州公安微博、微信等平台,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166项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建立官方微博432个,“泉州公安”微博群粉丝数已达259万人,累计发布各类微博信息1.2万余条,回答网民咨询4.6万余次,举行微访谈15次,召开24场新闻发布会。2014年4月28日,“泉州公安”官方微博、“泉州公安”微信还荣获全国公安政务“警务O2O(线上交流与线下互动)”奖。 四是考评激励,强化落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局属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纳入单位全年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共87份,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7份,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占16%;业务类信息26条,占29.9%;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占5.7%;财政资金类信息28条,占32.1%;其他信息14条,占16.1%。
        (三)信息公开形式: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泉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泉州公安”微博、“泉州公安”微信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全年共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网上受理3件,信函受理1件。受理事项均按期答复,答复率100%。
        (二)全年接受群众各类咨询60余次,均告知或指引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有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主动公开或不及时公开。
        二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较少,特别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存在薄弱环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注重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牢固树立公安机关“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专此报告。
     
        附件:2014年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2014年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7
    3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7
    3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1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10
       3.信函申请数
    1
    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1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1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2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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