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801-2014-00011
    • 备注/文号:泉公传发〔2014〕9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6-11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传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6-11 00:00
    泉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泉公传发〔2014〕975号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公开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一是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推动警务公开、密切警民关系、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现代政府的层面,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督促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公开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二是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落实警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更好地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涉警舆情搜集核查、分析研判和督办回应机制,提升舆情引导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四是结合泉州公安公众服务平台“5+N”服务大厅的运行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科学划分栏目版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方便公众信息查询。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长效机制,凸显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在线访谈、公安政务微博和公安微信等平台的作用,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执法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积极推进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四、规范公开内容,加大解读力度。局属各单位在报送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应附上突出重点、通俗易懂的解读信息,并由局信息公开办及时发布。对公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要及时受理、转办和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执法信息公开,要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五、强化督促指导,提高公开实效。要定期不定期对局属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制度,对与公众密切相关并需要及时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附件:2014年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4年泉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局属各单位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办公室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局属各单位

    4.健全涉警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公共关系处、网安支队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办公室、公共关系处、

    科通处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治安、禁毒、网安、交巡、边防、消防、出入境支队

    7.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治安、禁毒、网安、交巡、边防、消防、出入境支队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8.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警保处

    9.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警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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