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30 16:09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政府信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解读范围。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和市公安局与其他市直单位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解读。解读主要是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解读。

    二、落实解读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以市公安局或市公安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多单位共同起草的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解读;市公安局与其他市直单位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若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印发的文件要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各单位在起草属于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时要同步制订解读方案,于规范性文件生成后连同相关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局属各单位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进一步发挥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和“泉州公安”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的作用,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更加直观、更容易让人理解。

    四、强化督查落实。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在每月6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局办公室(联系人:吴永庆 22180356)报送上个月本单位制作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及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数量。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局机关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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