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女子冒充单身诈骗20多万,还雇人假扮父母
来源 :泉州网 时间:2024-05-13 14:52 浏览量:

  摆了喜酒却迟迟不愿领证,不断索取要钱。原本以为是千里姻缘“网线”牵,没想到是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近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查获一起聘请演员充当假父母、假亲戚,骗取礼金等20多万元的案件,嫌疑人郑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3月底,男子龚某到鲤城公安分局报警称,其女友郑某和自己喜酒都摆了,但对方迟迟不愿和自己领证,怀疑自己遭遇骗婚。接报后,民警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查,龚某与郑某于2023年7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并相互加了微信,认识一个月后就确定为情侣关系。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开始谈婚论嫁。7月下旬,郑某主动提出要安排双方父母见面,后双方父母见面并当场敲定了子女的终身大事,双方约定彩礼、糖果等费用共13万元。当天,龚某就先转了6万元给郑某,后陆续又转出了余下的7万元。

  2023年12月,郑某提出自己购买的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要求龚某转账3万元,而后郑某又以购买结婚金首饰为由,让龚某转给她3万余元。今年春节,两人在龚某的老家摆了喜酒。但很快,龚某就发现了不对劲,郑某迟迟不肯与他去办理结婚登记,且和其他异性交往过密。回想起交往中的各种细节,龚某怀疑自己遭遇“婚骗”,于是选择报警。

  警方侦查了解,郑某认识龚某时并非单身,她与前夫于2023年5月协议离婚,2024年4月才办理离婚手续,且已育有一儿一女。更离谱的是,与龚某见面的父母,包括参加婚姻的亲朋,都是郑某在网上聘请的临时演员。而郑某之所以撒谎“骗婚”,是因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家政公司,资金周转不开,经营困难。而所谓的彩礼、房产证办理费用,都是郑某编造的理由,只是为了骗取龚某的钱用以个人花销和还债。

  目前,郑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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