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案件管理中心加强监督指导 为民警执法设好“校准器”
来源 :人民公安报 时间:2023-11-20 10:29 浏览量:

  “请办案单位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换押证》后,及时到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11月7日,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在案件管理中心建立的执法交流微信群实时发布执法提示,催促办案单位落实责任事项。石狮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建立执法交流微信群,实时发布执法提示、办案注意事项、新法新规等内容,并转发法律课程和执法要领,组织分段分时开展学习,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质效。

  如何解决一线执法环节存在的常见、多发的问题?如何有效地对原来分散的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六大执法核心要素进行全面、集中管控?如何推进可回溯式执法管理体系建设?……今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通过运行案件管理中心,加强对民警办案的监督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为规范案件管理中心运行,石狮市公安局出台了《石狮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规定》《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狮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运行机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法制员单列考评,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在此基础上,石狮市公安局建立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主体、法制员和所队案管组共同支撑的“一体两翼”执法监督新格局,对警情、案件、财物、人员、场所、卷宗等六大执法核心要素实施全要素管控,变事后审核为实时监督,实现对全局执法办案情况的整体掌控和动态感知,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做好案件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配足配优警力是关键。”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维本介绍,案件管理中心目前由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案审民警、办案单位专职法制员等24人共同负责。每天由法制大队领导1名、法制大队案审民警1名、专职法制员4名集中办公,统一审核各单位每日呈报的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考评并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不仅如此,石狮市公安局施行基层所队与法制大队民警进行结对捆绑机制。法制大队民警利用值班之外的时间,配合基层所队法制员进行全案考评,重点审核单位自裁案件、调解案件等卷宗,以及逮捕、取保候审、起诉等环节材料,对案件材料扫描不完整,送达、告知未履行,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显见性执法问题,及时退回办案单位落实整改,督促法制民警守好“责任田”、种好“承包地”。

  石狮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运行以来,建立了实时监督、督促整改、通报研判等机制,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石狮公安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显著提高。今年以来,案件管理中心共考评案件2300余起,发出执法提醒12份,执法监督4份,发现整改问题58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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