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丰泽区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行动,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联合公安分局,聚焦辖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查办涉安全领域行政案件53起,处罚54人,其中处以行政拘留11人、行政罚款1人,当场处罚42起、42人。
7月15日晚8时许,洪某某在其经营的店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洪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7月15日晚,公安分局联合丰泽街道安办、丰泽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一便利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面存在“三合一”现象。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对该店进行查封,7月16日街道安办对该店作出行政罚款处罚。7月16日,涂某某在未取得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电焊明火作业,安全隐患极大、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涂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一处不起眼的隐患、一次心存侥幸的疏忽。请广大市民、经营业主时刻紧绷安全弦,自觉清理身边火灾风险,规范用火、用电、用气,不堵塞逃生通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行为,主动自查自纠各类安全隐患。任何漠视安全规定、放任风险滋生的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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