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治部 时间:2024-08-20 16:06 浏览量:

  按照泉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10米×4往返跑第一轮成绩排列;若10米×4往返跑第一轮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考生总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1。

  二、后续工作

  1.调剂择岗

  根据招聘公告,面试环节结束后,组织调剂择岗。若因面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岗位空缺,将在同一招考单位范围内,从所有面试合格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调剂择岗启动之后,若因考生弃权、后续环节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研究,调剂择岗定于2024年8月21日8:00启动。具体事项将由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到相关考生。

  2.报名资格复核

  (1)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

  (2)报名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将由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

  (3)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招考单位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招考单位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③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如: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⑤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⑥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③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复核的。

  3.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审表模板详见附件2,政审环节的具体要求将由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入围政审环节的考生。

  4.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体检具体事项将由招考单位点对点通知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

  5.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咨询电话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595-28018066、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0595-22180329(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

  附件:1.泉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2.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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