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5-03-31 17:14 浏览量:

  经泉州市委批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一组自2025年3月31日起对泉州市公安局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泉州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市公安局党委职能责任,按照“四个聚焦”监督标准,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015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A069号邮政信箱,同时在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区东街62号)大门右侧 10 米处、泉州市公安局侦查中心(洛江区万虹路)大门左侧 10 米处、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体停车场西侧 10 米处设立联系信箱。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的信访举报同步启用“码上巡”,干部群众可用手机扫描下方的“码上巡”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一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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