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3-01-13 15:58 浏览量:

 

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通过泉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a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803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泉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互联网受理13件,信函受理2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内容,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公文办理流程,明确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定期向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归档、清理作出规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每季度定期报市司法局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我局官方网站的IPv6升级改造工作,实现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功能。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托“两微一网”等平台,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切实将我局“两微一网”平台打造成更及时的政务公开平台、更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便捷的公众服务平台。年内,共发布警务信息1667篇,网上调查4期、民意征集4期;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7篇;“泉州公安”微博发布信息1.1万余篇。

(五)解读回应情况。针对社会关注的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电信诈骗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我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在线访谈、组织媒体采访等形式,组织相关警种进行政策解读、释疑解惑,适时通报社会治安、交通管理、打击犯罪等方面情况,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2325日,我局在泉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社会面上出现的新型涉“疫”诈骗套路情况,说明了流调电话和诈骗电话的区别,提醒广大群众防疫也防诈。714日,我局交警支队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如何营造安全便捷的道路通行环境”、“如何把科技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到交管工作中”等问题与市民朋友对话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128日,我局党委副书记陈爱民参加“聚焦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微访谈活动,向广大网友介绍一年来全市公安工作成效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全面展现新时代泉州公安新当担新作为。年内,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篇,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条,回复警民互动栏目来信163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6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36.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政策解读效果不佳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更直观更有效的政策解读方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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