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5-01-20 10:34 浏览量:
  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本报告通过泉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a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803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载体,落实保障,强化监督,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强化日常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预算决算类信息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2条、建议提案类信息46条。聚焦户籍政策、公安交管改革、出入境管理等民生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专业警种部门参加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进户入企宣讲等,多角度解读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知情权,助推政策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年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紧盯时间节点、办理进度,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反馈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采取案例分析复盘、业务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警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互联网受理35件、信函受理3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保安员持证上岗、小区停车管理备案、道路交通管理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发布和清理等工作,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数量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严格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定期向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更新权威性、政策性、办事服务类信息,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标《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投入资金9.7万元完成我局官方网站IPv6支持度、适老化和无障碍功能改造,全面提升用户体验感,目前网站运行状态良好。年内,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2场,开展在线访谈2期、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各4期,回复网民来信1153条。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累计接听电话13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导内容,促使局属单位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梳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按时公布年度报告。强化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开展排查巡查,严防出现安全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4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98.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不完整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针对存在不足认真加以改进,完善公开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密切警种配合,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严防出现公开要素不完整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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