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王东源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3-10-13 16:10 浏览量:

交警支队:

  经研究决定:

  王东源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四级警长职级;

  陈小龙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杨鸿志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黄连躬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李剑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庄山龙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陈小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林端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督察指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祥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友瑞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长职务(职级);

  郭宏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张海清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伟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级警长职级;

  王志刚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级警长职级;

  戴宏展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四级警长职级;

  林华宗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3年8月29日起算。

  泉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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