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41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保险行业公序良俗诚信服务的建议》(第2024205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保障交通事故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保险行业公序良俗诚信服务,我局交警支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介入调解过程中,详细向事故被侵害人释明其在接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张损害赔偿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实现权益的具体途径、方式。同时,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等法律知识纳入日常交通宣传范畴,避免事故被侵害人因不懂法遭受利益损害。二是持续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加强与市保险协会、各保险公司工作的密切沟通,通过行业定损和理赔协商机制调度人、财、物资源,实行区域分片包干查勘定损、结果互认,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对出险客户已确定损失部分要能赔快赔、合理预赔。同时,对经调解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但未能当场履行的,要求各事故处理部门做好事后回访工作,并建立相应台账;对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迟延理赔、部分理赔的,督促保险公司及时、依约理赔;对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保险公司,将有关情况通报保险协会。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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