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45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市文旅局:
《关于解决旅游大巴停放难的建议》(第20244258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针对提案中的“旅游大巴停放难”问题,我局交警支队积极推动中闽百汇(新华北路店)在停车场施划了14个旅游大巴停车位,并引导旅游大巴进入停车场卸客。同时,充分挖掘江滨公园、闽台缘博物馆等古城外围旅游大巴停车资源,积极引导游客和旅游公司采用“P+R”交通模式(停车+换乘)进入古城,在古城内换乘“小白”畅游,有效缓解旅游高峰期交通拥堵和旅游大巴停放难问题。
针对提案中的“外地来车违停首次不处罚”建议,我局交警支队结合公安部推出的“首违警告”“学法免罚”等利民措施,通过自建“监控数据上传系统”,自动判断民警查处的违法停车行为是否符合“首次违法书面警告”条件(6个月内在我市辖区没有违法停车行为且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处理的),符合条件的,系统直接将该违法行为更改为书面警告处罚(主要针对旅游车辆停放管理)。据统计,去年全市查处的违法停车行为中警告处罚占比达27.3%。此外,今年春节期间,我局交警支队还在鲤城、丰泽辖区试行推出“先使用温馨提示卡提醒,提醒20分后仍违法停放再处罚”的违法停车查处方式,让广大车主感受城市管理的人性化,自觉养成规范停车的好习惯。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