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50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06-06 10:37

    陈国栋代表:

      《关于努力将泉州打造成人口大市的建议》(第13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放宽落户条件”建议

      为进一步吸引人口流入我市,鼓励外来人员在泉安家落户,我局积极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机制和服务措施,推出了一系列“零门槛”落户政策和便民利民举措。如2021年制定出台《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同时推行“掌上办”“自助办”“便捷办”“承诺办”“上门办”等一系列便民惠企举措。今年4月,我局还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出台《泉州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落户便利化十四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

      当前,我市落户方面已经全面“松绑”,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落户需求。一是各类创业就业人员,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二是租住我市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都可申请落户。三是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四是已办理居住证人员及其配偶在同一县(市、区)内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产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五是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申请落户。

      据统计,2021年“落户便利化”政策出台以来,共有375699人迁入我市,其中自有产权迁入195068人,各类创业就业人员迁入4052人,办理居住证迁入292人,租赁房屋迁入207人,有意来泉工作、生活的专业人才迁入183人,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迁入31人。

      二、关于“简化新生儿落户手续”建议

      一方面,自2022年5月12起,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出生一件事”服务,群众可在“闽政通”APP上在线办理包括户口登记在内的新生儿相关业务,实现“一趟不用跑”。截至目前,全市已通过“出生一件事”系统办理出生落户3169人。另一方面,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推广全类别户政业务“全省通办”(含新生儿落户),凡是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内的居民以及拟将户口登记在福建的中国公民,均可选择就近派出所申报出生落户。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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