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194号提案的答复_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_泉州市公安局
  •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58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19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08-08 17:18

张招山委员: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20244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持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不断充实乡村执法力量,健全完善农村道路设施和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上向好。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59%。

  一、科技赋能,提升交管质效。一是在村道与县级以上道路的交叉口配套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并安装高清监控、提示喇叭等,对农村道路路口实现监控管理全覆盖,有效填补警力不足带来的监管死角。二是推动警务平台与导航平台的数据互通,并定期采集比对交通基础信息和导航服务信息,提升地图导航准确性,同时根据导航服务的需求变化,针对性优化过境车辆动态管理。三是整合监控视频资源,开展农村道路视频“天眼”巡查,通过大喇叭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预警提醒,实现交通违法行为远程劝导。四是利用“以图搜车”“人脸识别”等技术,主动分析发现二轮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农村地区典型违法行为,提高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效率。

  二、凝聚合力,联动协同共治。依托各级道安办,强化各主管部门的交通治理合力,精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一是针对工商业态繁荣的地区,重点优化工业园区、贸易市场周边的交通组织,加大道路保养经费投入,补足交通安全设施,梳理辖区货车通行线路,强化货运行业监管。二是针对山区农业种植、沿海渔业捕捞的地区,结合生产活动特点,严查农事渔业活动期间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是针对劳动人口外流,老人空巢留守特点的农村地区,结合返乡高峰,强化超员、超载和酒醉驾治理,并由政府牵头协调筹措资金,发动乡贤参与兴建和改造农村道路。

  三、靶向宣传,守护交通安全。针对不同群体的心理特征和生活特点,开展精准靶向宣教,如在务工务农人员往返的主要道路,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位,以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主,摆放事故损坏车辆,增强直观效果;架设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提升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长期违反交通法规且屡教不改的机动车驾驶人,组织交警、村干部上门开展宣传教育,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切实规范交通行为。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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