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60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3
阮传亮委员:
《关于为快递、外卖小哥强制购买交强险及加强良性管控机制的建议》(第202442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将快递、外卖配送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列为日常监管重点,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配送车辆及驾驶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主动会同邮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快递、外卖行业交通乱象,促进配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关于“强制要求快递、外卖公司为快递员、外卖小哥电动自行车购买交强险”建议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目前,快递员及外卖小哥大多骑行电动车(属非机动车)进行配送,不在强制保险范围内。对此,我局交警支队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配送平台企业为快递员、外卖小哥购买意外险或职业伤害保险,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为电动三轮车购买交强险。如2021年8月,我局交警支队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制定《泉州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应当办理备案编号及登记上牌手续,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及上牌、统一信息化监管),并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车辆需购买交强险。
二、关于“快递、外卖电动车悬挂专用号牌,并使用RFID技术进行精准识别”建议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快递、外卖电动车悬挂专用号牌做出明确规定,在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我局交警支队无法强制要求快递、外卖电动车换发专用号牌。
因建设RFID接收信号基站(每个路口基站建设费用约10万元)及在车辆上加装RFID芯片费用较高,加上近年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目前,我局交警支队以晋江作为试点,在3000辆共享单车上安装RFID智能芯片并在一处交叉路口安装接收基站,开始小范围试用,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应用。
三、关于“快递、外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以通行量大、通行秩序较乱、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路口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早、晚高峰期为重点时段,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科技应用。以9月份即将启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执法试点工作为契机,依托全域监控资源,利用图像识别、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现能力,同时将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识别取证、非现场处罚和违法告知。三是规范交通行为。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推动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制度。同时,定期通报快递员和外卖小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有关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曝光快递员、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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