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61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1
林俊阳委员:
《关于建立泉州市机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平台的建议》(第20244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在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的同时,持续健全完善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渠道。目前,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5种途径(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一、110、122违法举报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110”受理范围包括道路交通类警情,广大市民群众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反映所发现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110报警服务平台接报后将做好记录并指令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处置;“122”是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市民群众也可拨打122热线电话对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二、酒醉驾有奖举报。2022年1月建立,依托110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电话举报“酒驾”违法行为线索,在公安机关根据“酒驾”线索查获该违法行为并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后,按醉驾3000元、酒驾1000元的标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个别县市区奖励标准有所调整)。
三、农村“两违”有奖举报。2022年8月建立,依托110报警服务平台、交警专线电话、交警微信公众号等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在公安机关根据“两违”线索查获该违法行为并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后,按50元至300元不等的标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四、道路安全隐患“随手拍”。2024年4月建立,以有奖举报的形式,发动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网格员、村居干部、外卖快递服务人员等广大群体,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将辖区内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反馈给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整改,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工作机制。2024年5月建立,依托市道安平台,发动广大市民群众有奖举报严重交通违法,明确举报内容和范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奖励标准、举报途径、举报要求和奖金发放等内容,发动群众踊跃举报严重交通违法线索,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持续探索和优化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全力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一是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公布并畅通交通违法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共同打造文明、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完善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举报受理、查处和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持续推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平台建设,提升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的“时度效”。三是提供保障支持。严格做好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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