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1-2024-00062
    • 备注/文号:泉公函〔2024〕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1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1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08-15 11:21

    郑志平委员:

      《关于开放泉州市区主要干道路侧限时停车缓解停车压力的建议》(第20244192号)由我局会同市国资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中心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33.71万辆,按照住建部《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标准测算,需相应配置43.82万个停车泊位,但对比市城管局车位普查(初步)数据,我市中心市区停车泊位还存在较大的缺口。对此,我局交警支队立足公安交管职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挖掘中心市区道路停车潜能,共同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大力挖掘停车空间。组织专门队伍对中心市区主次干道进行全面勘察,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按照“能划尽划”原则,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去年来中心市区共增设路内停车泊位1580个。同时,常态化组织巡检,及时修复破损停车泊位,并积极配合住建和停车管理部门对边角空地或其他临时停车场所进行审查,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区域尽量提供停车便利。

      二、推行夜间停车免罚。除已对外公示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及车站、商超、医院等交通流量大的区域周边道路外,其他道路夜间20时至次日上午7时30分的违法停车行为(节假日、周末延长至上午8时30分),原则上不予罚款处罚;对于背街小巷、断头路、小区道路(消防通道除外)等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原则上不予罚款处罚。但上述情形若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的除外。

      三、持续优化停车服务。积极推动市交发集团,建立健全古城区节假日等重要节点“P+R+R”(停车+换乘)公共交通接驳体系,主动协调笋江公园等18个停车场设置停车换乘点位和免费公交接驳线路,引导游客通过公共交通方式进入古城,在古城内换乘“小白”畅游,有效缓解节假日交通堵情;主动协调刺桐时代村等7个停车场对外提供1至3小时限时免费停车服务,最大限度便利游客出行。

      同时,会办单位市国资委督促指导泉州发展集团权属市畅顺公司推进中心市区停车资源统一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管理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分区分级差别化收费和首停30分钟、夜间(21:30至次日7:30)免费停放政策,并大力推行“地磁+手持机+二维码” (地磁自动感应计时、PDA人工拍摄录入车牌打单、车主自主扫码缴费)管理模式,不断改善市民群众停车服务体验。下一步,将在加快实施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心市区智慧停车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停车数据对接,打造集数据汇总、运行监督、调度协调为一体的中心市区停车管理动态可视化展示和监控管理平台,逐步推进无人化、智能化管理方式,持续提升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和服务。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陈良军

      联系电话:22180324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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