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7-0702-2019-00138
- 备注/文号:泉公办〔201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4
市政府办公室:
今年来,我局认真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细化公开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集中采访,开展在线(微博)访谈,及时解读政策、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其中市局4场,县级公安机关14场)。依托“泉州网警巡查执法”抖音账号开展反诈骗宣传,共自编自导6期“泉州网警有说唱”系列视频,以说唱形式开展反诈骗宣传,累计获得超百万播放量,被多家央媒关注报道。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努力为我市民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三是提升政务舆情处置能力。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今年来,主动发布中心城区元宵灯会交通管制、泉州动车站综合交通枢纽调整、2019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交通管制等一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准确引导市民合理出行,得到广大市民的赞许。
二、突出决策抓引,促进政策落实。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根据市政府2019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起草《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网上公开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对草案进行立法听证。目前,已向市政府提交了《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及起草说明。二是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认真做好泉州市城市安全信息系统(七期)、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等重要工作部署执行的相关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了市公安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对象,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建立健全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公信力。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上传到福建省执法公开信息平台。
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开展窗口单位“亮窗行动”。深入推进公安窗口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督察,集中整治未严格落实省公安厅行政服务窗口“十要十严禁”规定和省、市行政审批服务要求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制度”。通过邮寄、网上受理审批等方式,逐步提升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的转化率,不断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目前,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42项,占比约46%;一趟不用跑与最多跑一趟89项,占比约98%。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注重线上线下互相补充,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机制,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如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广“指尖办事”服务,群众通过手机、计算机等网络终端就能享受微信办证、网上办证等快捷便利的审批服务。推出利企惠企服务举措。治安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印章刻制便民服务窗口,为新办企业刻制印章提供“立等可取”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民营企业员工开通紧急商务出国(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交警部门为物流企业车辆在市区通行提供便利,允许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在非计时收费的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放30分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对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旅馆业、典当业、民枪配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网吧等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予以公开,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依法向社会公示。二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局年度预决算数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对城市安全信息系统(七期)、市禁毒教育基地、公安监管医院、科技强警项目建设等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公开专项经费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等情况。三是加强相关攻坚战信息公开。经侦部门与市工商联建立联系通报协作机制,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借助工商联会员企业分布广的优势,不定期向企业通报打击经济犯罪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推送防范经济犯罪信息。治安部门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纳入民生警务重要内容,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并及时将专项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交警部门定期发布机动车逾期未年检、强制报废公告,严格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曝光渣土车“滴洒漏”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今年来,在互联网公告机动车逾期未年检汽车189551辆,强制报废汽车853辆,临界报废汽车844辆。
四、做强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展。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调整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新域名,实现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互联互通,并在此基础上打通网站与泉州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链接通道,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积极适应网络新媒体对公安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及时修订《泉州市公安机关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规范》,规范新媒体开设、管理、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树好队伍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今年来,“泉州公安”微博累计发布信息3269条,收到网友评论、私信5.7万条,“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567条,阅读量达208.5万,点赞 2万余次。三是扎实做好政务热线回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厅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热线等网上办理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今年来,我局共收到厅长、局长信箱等来信1114件,办结1072件,办结率达96.2%,群众满意率达到98.7%。
五、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结合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开展。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范围。二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解读材料,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泉州公安信息网发布新旧条例对照表,突出显示条例修改、增加的内容,便于学习和理解。今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份,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8件。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定出台《全市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户籍业务的公开事项,方便群众查阅各种户籍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限、材料,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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