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32条,其他类信息6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互联网受理4件,信函受理1件,均按期答复,答复率100%。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目前,市公安局权责事项共415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228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对照上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梳理我市户籍管理领域的职责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对外公布《泉州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18个方面67个户籍业务办理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要素,有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升级改版,并于4月中旬迁移至泉州市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格式,规范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平台服务。
(四)注重政策措施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对我局制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年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条,主要涉及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信息。如我局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在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构建“亲清型”警企关系十二项举措》《泉州公安交管部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方便群众出行办事十项措施》等措施的同时,同步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和部门,依托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跟进解读相关措施,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全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公安新闻发言制度,持续推进“泉州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话题、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如针对泉州鲤城欣佳酒店涉事故网络谣言,“泉州网警公开巡查执法”帐号及时发布3条辟谣帖文,有力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单条阅读量达40万,被《中国青年报》《环球网》《中国经济网》等央媒转发。2月5日18时许,部分网友在微博发布“关帝爷托梦百姓,真身今晚巡城,请大家齐放鞭炮。保庇百姓平安……”贴文,导致不明真相群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泉州公安在当晚23时许第一时间发布警方提醒,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泉州中心市区禁炮规定和市政府相关通告,不信谣、不传谣。
(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发挥考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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