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期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的通知
来源 :政治部 时间:2024-01-03 21:15 浏览量:

  按照泉州市公安局第七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体能测试考生名单及体能测试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安排

  体测项目: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长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体测标准:

   

  1992年12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2年12月26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纵跳摸高测评方法

  准备测评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评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评条的视为合格。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方法

  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体测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体能测试考生名单及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检录地点:泉州市公安局训练基地大门口(雅泰路3号,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附近)。

  注意事项:请考生通过附件安排表查询本人组别和报到时间,按时携带身份证到达检录处,迟到者后果自负。

  二、体能测试事项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应穿着适宜的运动鞋、运动服。

  2.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或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测试期间,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信工具,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面试环节预计安排在1月11日左右进行。体测合格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名单及具体事项,后续将在泉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咨询电话

  各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如下(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1)市局机关:0595-22180329;

  (2)交警支队:0595-28018066;

  (3)开发区分局:0595-22462110;

  (4)油城分局:0595-27722810;

  (5)机场分局:0595-82682016;

  (6)天湖山分局:0595-23989642。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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