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19-09-23 16:50 浏览量:

  一、制定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

  二、制定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有关精神,参照《福建省省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具体奖励标准是什么?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上述常见涉恶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在逃黑恶势力其他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四、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途径有哪些?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电话:110或0595-22180305。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市公安局机关大楼三层“扫黑办”。

  五、《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实施时间和相关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举报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奖励办法中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