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8时,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的早会上,当天带班的所领导拿出一张“晴雨表”。这张表出自该所“啄木鸟”案管组,清晰标注了前一日的警情处置、办案进展情况,明确了案件办理时限、需调查取证的内容等。这项坚持多年的机制像CT扫描一样,把每天的执法工作排查得明明白白,也成为泉州公安加强执法监督、深耕法治公安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泉州市公安局将执法监督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推动执法监督管理智能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促进全市公安执法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一站式”打造执法办案“总基地”
“以前办个案子,要跑好几个地方,真是匆匆忙忙。现在好了,体检、看护、送押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业保障,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闭环完成,我们办案民警能更专注于案件本身。”在泉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洛江分局万安派出所民警黄明明的点赞,印证了泉州建设“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带来的效能变革。

泉州公安立足城区、沿海、山区的不同区域特点,注重分类培塑、分步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9个“新建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中心作为执法办案“总基地”的作用,大力推动刑事案件100%进入中心办理,复杂行政案件做到“应进尽进、能进则进”,实现案件集中办、专业办、规范办、快速办。泉州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均设立侦监协作办公室、速裁法庭,建立完善中心合成作战、律师接待、医疗体检和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等机制,有力提升“一站式”、集约化执法办案质效。因成效显著,泉州市公安局、石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五星级中心。
2025年12月,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袁申远在审核一起涉案金额2324元的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杨某一个月前刚因盗窃被行政拘留7日。根据司法解释,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减半,按照福建省关于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的立案追诉标准计算,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他立即指导办案民警启动刑事立案,补充侦查、固定证据,最终杨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

袁申远的做法并非个例。泉州公安建立“市级全覆盖、县级全案由、基层所队全流程”三级案件评查机制,将受立案、涉企执法、积案挂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领域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范围,通过定期复盘、靶向整改,持续拧紧执法规范“螺丝钉”。同时,他们依托大数据建成可视化、智能化的执法监督管理全息平台,搭建10个功能模块、48个监督模型,深度融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执法数据“一屏式”监管、问题自动预警、风险动态监测,推动执法监督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的实时管控,智能化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赵副所长,听您讲解完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茅塞顿开,解开了很多心里的疑惑……”2025年11月20日晚,福建省公安机关专家人才库高级人才、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副所长赵恒裕,刚结束一场法治公安大讲堂授课,就收到许多基层民警发来的信息,对他表达感谢。

近年来,泉州公安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出台多项配套制度规范,开展法制员星级评定和案管组等级验收,选树16名星标法制员,推行“师带徒”等传帮带模式,推动各级法制民警守牢规范执法的第一道关口。目前,泉州公安已组建一支216人的执法标兵专业人才队伍,通过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精专+多能”双向成长、“比武+考核”正向激励模式,并以重大专案攻坚、疑难案件会商、精品课程讲授等方式加强实战历练,实现以点带面牵引全警执法素质整体提升,构建起以执法标兵为“主心骨”、法制员为“防火墙”、执法民警为“基本盘”的法治人才体系。
“我们将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泉州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洪超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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