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1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6-05-13 15:24 浏览量:
 城管局:

张亚宗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共享单车、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319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谁经营、谁管理、谁盈利、谁负责原则,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共享车辆规范管理的源头抓手,积极配合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完善准入、备案退出”闭环管理机制,从根源防范管理乱象。

一、严格市场准入审核。依托日常道路交通管理数据分析研判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公共出行需求,科学提出共享车辆投放总量建议,避免过度投放造成交通拥堵和资源浪费。严格落实车辆准入标准,要求共享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完成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后方可投用,严禁投放超标、改装车辆;同步要求企业为车辆配备合规安全头盔,推广摘盔断电功能扫码佩戴提示,严禁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属设施,从源头保障骑行安全。

、强化路面执法监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公安交管部门已全面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持续至630将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涉电动自行突出违法行为等纳入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共享单车、电动车出行特征,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筑牢道路通行安全防线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督促引导企业科学划定停放区、违停区和禁停区,精准设置电子围栏点位,重点优化商业综合体、学校周边等易淤积区域的围栏布局,实行一地一策精准管控,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针对乱停乱放、占用公共通行空间等突出问题,第一时间通知运营企业处置,对逾期未处置车辆依法拖离暂扣不定期约谈运营企业,督促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及时开展车辆周转和维修作业。

 

领导署名:黄建辉

人:苏卓良

联系电话:28018095

 

 

                   泉州市公安局

                   20264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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