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出台的背景
在城市道路对载货汽车实施交通管制主要是基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考虑。随着现代物流的蓬勃发展,货物运输已经成为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统筹安全畅通与物资运输,更加合理地对货车在城市道路的通行管理政策进行优化。此次优化调整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的部署,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而采取的措施。
二、《通告》中禁限行区域和路段的设定
此次《通告》中设定的泉州市区的禁限行区域和路段与我市之前的交通管理政策基本保持不变。
三、《通告》中高峰期的设定
《通告》中所指的高峰期是根据我市城市道路的交通流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设定的,具体为每日7﹕00--9﹕00和17﹕00--19﹕00。今后交通流量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将另行通告。
四、《通告》中禁限行措施的新变化
从总体上看,此次优化调整从稳经济、促消费、保民生的角度出发,对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给予了更多的便利。
(一)放宽了对载货汽车车型的限制。禁限行车型由原来的核定载质量0.5吨(不含0.5吨)以上货车调整为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具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类型为准。
(二)放宽了禁限货车通行的时间。交通高峰期仍然禁止载货汽车(皮卡车和新能源轻型、中型普通载货汽车除外)驶入禁限行区域和路段。但是供禁限行货车通行的时段由原来的每日00﹕00-7﹕00延长为每日23﹕00至次日7﹕00。
(三)放宽了对特定车辆的限制。根据上级的政策要求,对皮卡车和新能源轻型、中型普通载货汽车不限行。
五、城市货车通行码的申领
受禁限行的货车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限的区域、路段和时段内通行的,可以提前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段通行。遇交警路面执法检查时应当场出示通行码供核验。
六、对重点车辆的管理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通行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优化调整泉州市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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